中新網南京11月4日電 (王琦)11月4日下午,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南京“富二代”殺妻案。在庭審最後,被告人吉星鵬表示願意賠償原告各項損巴里島失共570566元。
  2013年4月25日凌晨,南京西堤國際小區發生命案。“80後”丈夫吉星鵬因懷疑“90後”妻信用卡代償子祁某生活作風發生口角,最後揮刀數十下,刺死22歲的妻子。留下了出生僅100多天的寶寶。
  公訴人建議合議庭依法從重處罰:被告人吉星鵬持刀行凶,依法構成故意殺人罪,應當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被告人吉星鵬殺人手段極其殘忍,造成極大的社會危害性,雖其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,但今天當庭又作出了與以往不一樣的供述,並辯解以前的供述都是依據二胎推斷作出的。鑒於其危害後果極其嚴重,且無其他法定的從輕情節,建議合議庭依法從重處罰。
  在庭審最後,長灘島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吉星鵬具有自首的法定從輕情節。“本案因家庭內部矛盾。被告人在案發前與被害人有過爭吵,甚至有毆打對方的情節。但在本案中,其在酒後失去控制能力,實施的犯罪有偶然性,明顯區別於有預謀的犯罪,被告人雖有劣跡,但無前科,犯罪後認罪態度好,本案造成了未滿周歲的孩子失去了母親,被告人也對辯護人表達了其認罪、悔罪的態度,請求法庭對其作出公正處罰。”
  附民訴訟請求提及請求判決被告人死刑立馬爾地夫即執行;請求賠償原告各項損失570566元。被告人吉星鵬只表示願意賠償。
  經過近3個小時的庭審,審判長宣佈休庭。該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。(完)  (原標題: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庭審結束 被告人願賠償57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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